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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能源局局长:相关的意见实施细则已制定完毕,正准备报批
11月14日晚,《问政山东》如期播出,本期接受问政的是山东省能源局。目前,新能源汽车成为很多市民的购车新选择,但是充电难仍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。
淄博市民赵先生今年3月份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,为了充电方便,他打算在自家的车位上安装一个充电桩,但直到现在充电桩也没能安上。“小区的物业不让安装,说存在安全隐患。”赵先生说。
无法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,赵先生就只能在外面四处找地方充电,“不方便是一回事,经济上也负担很重。要在家里自己充电的话,一度电是5毛多钱,但在外头充电一度电就要一块多。”
《山东省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》中要求,对于个人在专有部位合规安装充电设施,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和支持,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。
然而现实情况却是,不少物业持反对态度。赵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,家住滨州的杨女士同样遇到了类似的情况。因为无法充电,她多次去找物业协商,物业人员却称,当时规划时没有这一块,地上所有的线都是从地下走的,如果安充电桩会导致线路错乱。“这都是安全隐患,很多业主也不同意。”工作人员表示。
对此,山东省能源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栾健分析,客观讲造成我省充电桩进小区难的局面有两个原因,首先充电桩进小区确实面临着一些问题,如安全的责任划分、小区的配套线路改造,以及一些老旧小区的改造空间等。“但主要原因还在于作为山东省充电桩规划的主管部门,我们在顶层设计上滞后了。”
栾健称,充电桩如果从合格产品的生产到整个的标准化制定,以及安装和使用全过程都规范操作的话,是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的。“现在进小区的充电桩的设计标准是3千瓦,功率相当于家庭安装一个大型空调,这个功率,安全总体上是有保障的。”
针对物业不配合安装的问题,栾健表示,省能源局在接到问题反映后,也组织专门力量到福建、广东进行考察学习,回来后又广泛征求了各个阶层包括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意见,现在意见的实施细则已经制定完毕,也已经履行完程序,准备报批省政府,一旦省政府批复,马上可以颁布实施。
来源:生活日报
编辑: 江西省东乡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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